教育教学

校园创作如何避免侵权?这场讲座为你解答


11月25日上午,艺术管理学院高冠群副教授在图书馆小报告厅带来了一场题为《校园作品合理使用法律问题》的精彩讲座。讲座围绕校园创作中常见的著作权问题展开,结合真实案例,为同学们厘清了“合理使用”的边界,助力大家在创作中既尊重版权,又合法合规地使用素材。

一、何为“合理使用”?法律有明确规定

讲座伊始,高老师借《圆圈正义》引出核心观点:践行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的前提,是清晰知悉法律的边界。

他阐明,《著作权法》中的“合理使用”是一项权利限制条款,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不经许可、不付报酬使用已发表作品,但必须注明作者与作品名,且不得影响作品正常使用或不合理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。

二、误区警示:“非商用”不等于“不侵权”

“我没有盈利,就不算侵权吧?”这是许多同学常见的误解。高老师明确指出,“没有作为商用就不侵害著作权”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。高老师通过对学生短片参展、公众号配图侵权及中学表演舞剧片段三起典型案例的分析,清晰揭示了校园活动中著作权“合理使用”的严格边界——一旦从内部教学场景走向公开传播或获取实质利益,即构成侵权。这些案例警示我们,使用他人作品时,不能仅凭“非盈利”的初衷,就借口逃脱法律的严格检验。

三、延伸关注:微信公众号配图的“陷阱”

针对同学们经常运营公众号的需求,高老师特别提醒了配图的版权问题:直接从搜索引擎下载图片风险极高。判断“适当引用”需满足两点:图片必须为说明内容所必需,且处于辅助地位。此外,公众号通常被视为商业用途,即便使用图库网站的“非商业”授权图片,亦有较高侵权风险。

总结:尊重与合规是创作的基石

讲座最后,高冠群副教授总结道,要在校园创作中合法使用他人作品,务必牢记四点:指明出处、引用适当、教学慎用、表演免费。

“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,”讲座的最后,高老师寄语同学们,“更重要的是在创作过程中,始终怀揣对知识、对劳动、对创作者的尊重。这份尊重,将护航你们的艺术之路行得更稳,走得更远。”